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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

本文来源:徐州市民政局 2024-01-11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民政局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建立社会救助领域诚信机制,加强救助对象诚信意识,大幅缩减社会救助审批时间,全面构建诚信规范、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优化一个流程。申请人提出社会救助申请,签署《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承诺本人或家庭成员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完整。经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审核初判确认,受理次日起公示,其中临时救助公示3个工作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申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直接享受救助。同时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将申请人家庭及赡抚(扶)养关系的义务人上传至江苏省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进行数据比对;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和信息核对等方式,详细核查申请材料真实和完整性,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公示、审核、确认全部流程。

  二是制定三张清单。政策清单:厘清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一次告知困难群众,确保意向申请人提前了解政策,对照家庭经济状况,决定是否申请。申报材料清单: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即可申请救助。惩戒清单:对失信行为按失信程度分类教育引导和细化监管惩戒措施,一般失信的予以批评和警告,并及时追回救助资金;较重失信的,处非法获取的款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冒领款物退交之前,不再受理其他相关社会救助申请;严重失信的,有关机构将其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健全四项工作措施。双向承诺告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救助对象诚信承诺的内容、违约责任,经办人员同时向申请人承诺全程按规定程序办理,通过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对象依法救助的自觉性、严肃性。守信激励导向:对救助对象实施诚信等级评定,激励保障对象的诚信行为;对信誉优良的救助对象,明确可以优先获得其他社会救助项目,优先推送给各种社会力量实施帮扶。诚信修复重塑:以教育引导为重点,帮助失信对象重塑个人救助信用,明确信用修复的途径和量化标准,对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按程序实施信用修复,同步修复失信对象数据库的信用等级。容错纠错免责:在“信用+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以尽快为困难弱势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服务而出现的非个人专断、非主观故意、非谋取私利造成的工作失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客观公正地认定划分责任,激励经办人员在救助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充分调动和保护民政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全面推广‘信用+社会救助’,以方便困难群众办事为导向,聚焦社会救助“堵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救助诚信氛围,切实解决审批时间较长的问题。”江苏省徐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承诺事项实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信用+社会救助”过程可控、风险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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