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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本文来源:烟台市民政局 2024-01-09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民政法治建设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两项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召开党组会、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年中分析会等进行传达学习,研究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

  (二)加强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特殊困难老年人委托服务实施办法、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鼓励收养残疾儿童办法、社工人才专项选拔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政策体系。

  (三)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行民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城乡低保给付、特困人员供养给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等5个事项2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落实社团、民非登记注销和婚姻登记等20项免提交“用证”事项清单,加强电子证照互验互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探索推行社会救助集成办,实现7件关联事项“一网通办”和3项保障待遇“静默认证”,相关经验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获评省级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集成办,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困儿童保障“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抓好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提升惠企便民服务水平。

  (四)加强权力事项运行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殡葬服务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年内对62家社会组织、1家养老机构、1家公益性公墓、1家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综合监管,确保权力事项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办理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26件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的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年内发布各类政务信息800余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组织法治专题讲座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和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增强普法实效。利用清明节、中华慈善日、重阳节、儿童节等节点,组织民法典、慈善、殡葬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等专项普法和民政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从目前情况来看,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不够充分,多以出具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为主,全程参与不足,专业法治培训不够丰富。针对这一问题,年底邀请了局法律顾问对全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政府重大决策程序专题讲座视频培训,进一步规范民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全市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亲自参与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民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儿童福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年内实施的43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民政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民政执法力量。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者开展相关法治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决策程序依法依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相关工作研判、预判,提出专业性的法律意见,评估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风险性,最大程度上降低决策风险。

  三是深入贯彻民政法规,深化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指导各区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创新形式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针对不同服务对象采取不同普法手段,让民政法规政策及时、准确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通过普法宣传推动民政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烟台市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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