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信用知识

信用知识

江苏:打造政务诚信新风尚 推进统计诚信承诺全覆盖

本文来源:中国信息报 2023-12-18

日前,江苏省统计局印发《关于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面向政府统计人员、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做到各类人员和单位统计诚信承诺全覆盖。

  《通知》强调,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切实举措,又是推进统计诚信建设、从源头上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

  一是加强宣传,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良好氛围。《通知》要求全省统计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有序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聚焦提高数据质量,采用公开信等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效果,为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的有序推进打好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统计领域政务诚信承诺活动。《通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要全面签署,进一步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发生统计违法案件的地区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将地方相关责任人员签署承诺书纳入整改措施,承诺践诺;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综合统计工作职责机构的分管负责人要应签尽签,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自觉性。

  三是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提升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诚信承诺的有效性。《通知》规定,在联网直报统计调查对象自主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其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在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时,耐心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及时告知诚信承诺的目的意义。为切实提升统计诚信承诺的有效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知》进一步明确,已签署承诺书的统计调查对象在省、市“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原则上不予抽取,对作出虚假承诺或不履行承诺的统计调查对象,将视情节实施失信惩戒。

  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通知》还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要求统计调查对象反复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不得层层加码分专业分部门重复签署;此前已签署过承诺书的,除其主动自愿,无需重新签署。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信息和文章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且不承担因信息和文章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