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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发布用电营商环境23条举措 率先在“获得电力”领域立法

本文来源:南方网 2023-11-08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服务、“高级经理团队”、“信用+”服务模式、“定制化+数字化”绿色工业园区、“穗碳计算器”、“绿色电力贷款”……今年广州用电营商环境以“百年电力服务千年商都”为主题,通过打造“五个一流”,进一步凸显广州政企联动、数据赋能、敢为人先、扎实落地的办电特色。

  11月3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南方电网广东广州供电局联合发布《服务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推动用电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并宣贯《广州市供用电条例》。

  《行动方案》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出发点,以“打造国际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为总体目标,发挥“环境可持续”和“数字化应用”两个核心驱动作用,通过5个方面23项工作举措服务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下称《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城市综合型地方性电力法规,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解决城中村用电困境、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问题提供了法律遵循。这标志着广州率先开展“获得电力”领域立法,以法治思维驱动“获得电力”改革不断向前,更是为《行动方案》提供坚实的法制支撑。

  立法引领,谋划发展。

  华南区域首部绿电立法率先施行。

  千年商都,如何焕发“老城市新活力”?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面临着市场化改革、供需关系多元化、供用电秩序失衡等现实问题。

  “《条例》不仅吸纳了多年来广州地区供用电领域形成的成熟机制和做法,也对部分难点问题进行了大胆的制度探索创新。将近年来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而推出的一系列有效举措固化至条例,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融入至条例当中。”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蒋晋介绍。

  《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是华南地区首部绿电立法,在法律层面上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供法律遵循,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条例》中首次提出绿色原则条款,首次将清洁能源设施设备接电并网条件纳入电网专项规划,为践行绿色转型使出“连环招”。政企联动各区积极探索城中村供电设施建设用地落实本地化机制,为破局城中村供电用地、用房难题下好“先手棋”。通过立法统筹新、改、扩住宅小区、产业园区等公共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细化保障电费收缴秩序,打出解决民生关切问题的“组合拳”。

  产业升级,电力先行。

  主动服务,项目“拿地即开工”。

  在广州金融城东区,中建四局承建的项目正如火如荼地推进。作为首个在金融城东区开工建设的企业,广州天河供电局充分发挥“主动办”“联席办”的优势,推出“片区式临电租赁”服务模式,鼓励企业委托服务商办理用电报装,统一将临时用电接入客户地块。

  “供电局多次主动上门服务,为我们设计电力接入方案,项目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通电,而且投资比预算低了近30%。”中建四局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张腾由衷称赞道。

  产业升级,更需要“电力先行官”跑在前、跑在先。“主动办、联席办是广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最大特色。我们充分发挥政企互联互通,前移用电需求服务,让电等着项目来。”广州供电局副总经理苏志鹏介绍。

  今年,广州“四办”举措(主动办、线上办、联席办、一次办)再发力,深化“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用户”全流程一条龙服务模式。广州供电局依托主动服务平台,累计服务企业超3600家,并实现全市11个行政区用电营商环境联席办公室全覆盖,多渠道开通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联合服务,用电报装办理时间压缩了80%。

  数据赋能,服务创新。

  办电精简,电力惠及民生。

  广州积极探索实现城市整体营商环境提升的更多可能,推出系列“供电+”联合服务模式。在白云区,供电服务牢牢把握前序改革成果,依托区政府“平安白云”平台,建立“平安白云+供电服务”新模式。通过线上审批可供电证明材料,同步传递用电报装,实现了政府的产权证明与供电用电报装“联席”办理。

  据了解,此次改革进一步融入“数字政府”建设,供电网格客户经理配置率100%。构建“社区网格+客户经理+设备主人”模式,深入对接“花管家”“增心办”“靠埔通”等区级政府服务平台,提升客户经理服务触达率和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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