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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公开公示2019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员“黑名单”

本文来源: 2020-01-02

12月20日,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开公示2019年渭南全市335名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人,依规进行公开公示并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为了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警示和教育广大驾驶人遵规守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渭南市公安局、渭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8年8月3日,联合印发《渭南市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及联合惩戒程序规定》,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工作。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冬季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渭南公安交管部门仍会以最硬措施,对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强震慑”。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哪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会属于公开公示的范畴:

  目前我市对十三类被处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涉及的当事人、法人进行公开公示,具体包含:

  (一)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二)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五)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六)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七)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八)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九)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十)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十一)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十二)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十三)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单位或个人被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后,将会对其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于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安交管部门会在处罚决定中告知当事人处罚决定将被公开公示,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行政处罚决定技术处理后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信用渭南”网站公开公示,同时推送至“信用陕西”、“信用中国”。被公示者的个人或企业信用记录将受到影响并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联合惩戒,个人在信贷担保、保险费率、参团旅游、人员招录及企业在招标采购、纳税评级、政府采购等方面将受到差别化待遇,个人和企业在获得荣誉称号和表彰等方面也会受到更为严格的要求和限制。

  联合惩戒的时间是多久,这种影响会伴随终生么?

  公开公示期限为一年,“黑名单”移出期限根据失信严重程度为一到三年,被移除“黑名单”后个人信用将不再受到影响。

  本次被公布的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贵单位都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呢?

  对符合公开公示范围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安交管部门首先会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信用渭南”、“信用陕西”、“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为扩大本次公开公示行动的社会影响力,支队还会通过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及省、市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公示。





本文来源:新浪陕西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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