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信用知识

信用知识

信用善治中国图景

本文来源: 2019-08-20

信用善治中国图景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现已联通44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70余家市场机构,归集共享各类信息近370亿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日臻完善、规模效应初显

  2018年,全国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用下,全年为农民工讨薪160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大幅度下降40%以上

  通过签署和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对惩治严重失信、激励诚实守信等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到位金额达4.4万亿元,累计有411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胡俊超 实习生 邵一鸣

  “请大家放心,农民工朋友的工资一分钱都不能少!”日前,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五楼的科技法庭里,执行局副局长沈代银宣布工资发放正式开始。

  第一个拿到拖欠工资的修女士连连道谢:“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盱眙县某公司经营不善停产歇业,拖欠120名农民工近200万元工资,盱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启动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制度,2个月就将全部工资执行到位。

  这只是今年欠薪失信联合惩戒行动中的小插曲。

  近年来,全国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全年为农民工讨薪160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下降40%以上。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健全,信用在促进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破解欠薪问题、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始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

  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从2014年开始,“社会信用体系”连续六年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中,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吴晶妹表示,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很多工作重点与焦点都集中在了信用信息上,并以此为基础开展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多部委、多机构、多渠道的联合惩戒,“对全社会提高信用意识、注意自己的信用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对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治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月12日,权威媒体报道,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并瞄准“打破部门垄断和信息‘孤岛’”“用好失信联合惩戒这把‘利剑’”“推进‘互联网+监管’”等。采访中,江苏省信用办副主任程友华向记者表示,“这是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的升华和建设理念的升级,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建设前所未有地重视。”

  “星星之火”已呈“燎原之势”

  近年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日益完善,组织机制完善等基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程友华向记者介绍说,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正式发布为标志,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在信用法规和标准方面,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任周民表示,国家层面一系列信用建设制度出台实施,社会信用方面的立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陕西、湖北、上海、河北、浙江等5个省(市)先后出台并实施了地方性信用条例,国家标准委累计发布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40多项社会信用国家标准。

  此外,全国范围的信息共享基本实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现已联通44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和70余家市场机构,归集共享各类信息近370亿条。“信用中国”网站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沟通社情民意、推进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目前已累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超过2.45亿条,总访问量超过145亿次。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国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日趋丰富,多个城市发布了个人诚信评分。如杭州市“钱江分”、厦门市“白鹭分”、苏州市“桂花分”、宿迁市“西楚分”、威海市“海贝分”等,对个人诚信分高的人群实施免交押金、绿色通道、折扣优惠等激励措施。“信易批”“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游”等“信易+”系列应用场景日益丰富。

  同时,部际联动的联合奖惩也在逐步扩围。“通过签署和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对惩治严重失信、激励诚实守信、支撑‘放管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等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周民表示。据统计,全国法院执行案件到位金额达4.4万亿元,累计有411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约率提高;1518户税务“黑名单”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从“黑名单”中撤出。

  采访中,记者发现,城市信用示范建设氛围日益浓厚。“确定杭州、南京、厦门等12个城市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组织80多个城市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地方试点示范建设取得实效。”周民说。

  “以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为原则,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持开放、支持的态度,信用服务机构也为各地各部门信用工作提供越来越有力的支撑。”程友华表示,现在我国信用服务市场和体系正日趋完善。

  截至目前,在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达132家,法人信用评级机构达97家,其中外资征信机构2家。2018年1月,首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成立。人民银行针对当前国内信用服务市场竞争激烈、评级混乱等问题也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信用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性大大增强。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访中,专家学者认为,信用服务机构创建之所以如此如火如荼,就在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正在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联合惩戒“天罗地网”震慑失信

  目前,“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有关部门按照信用风险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将高风险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显著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周民表示。

  截至2019年3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1.12亿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涉企信息并向社会开放公示;全国经营异常名录实有市场主体540.06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有52.99万户。市场信息透明度提高,市场诚信状况改善。

  “信用作为一种社会资本,其推而广之的应用为促进各市场主体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环境。”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向本刊记者表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越来越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备手段。

  例如,江苏省昆山市利用信用手段创新社会治理。自今年1月始,其城市管理领域实施失信行为惩戒。该办法实施以来,昆山中心城区无证设摊、超门窗占道经营等常见违法现象几乎绝迹。广大市民还在守法前提下,为信用优先储备“加分项”,全市志愿活动空前高涨,5000余人次志愿者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小微违法”行为查处、号召市民群众“垃圾不落地”等,成为昆山城市管理领域一道靓丽的风景。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通过大数据分析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利用联合惩戒助力解决法院执行难。比如,江苏省会同省高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试点开发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信用数据整合分析,促进无锡市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提升37%。

  在部门联动查找被执行人方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加强执行联动,定期向公安机关提交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请求协助查找。自建立联动机制以来,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酒店、网吧、车站等地成功找到多名被执行人,执结案件多起,对长期躲避在外的失信被执行人起到震慑、教育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层面,联合惩戒机制正在持续发挥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已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09万人次,限制购买飞机票2504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587万人次;限制“黑名单”当事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职务1.15万人次。

  程友华表示,以信用为杠杆提升联合奖惩力度,发挥政府、市场、协会等主体作用,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集中火力攻坚三大重点

  采访中,吴晶妹等专家学者认为,下一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应该集中到三方面:逐步构建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加快理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以及加大社会信用应用创新。

  一是由易到难,逐步构建信用法律标准体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建议,首先出台“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界定和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和交易行为,实现信用信息有效共享和应用,保障信用主体的信用权益。

  然后,完善信用服务行业和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明确信用服务业发展方向及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实施主体及其在行业和市场管理中的职责,界定并规范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信用风险控制等信用经营活动。

  最后,研究出台统一的“社会信用法”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红黑名单”的认定及退出机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处罚措施公开机制等内容的法理基础和运行保障。

  二是理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强化顶层引导。根据前期工作推动的实际效果,业内专家建议,可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推进该项工作,人民银行主导的金融信用作为行业信用建设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专门聚焦征信主业。

  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建议,推广依托数据、行为、应用等“三张清单”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数据的基础上,使数据归集、共享和开放实现“从有到优”的飞跃。

  三是加大社会信用应用创新,满足社会治理要求。专家建议以“政府引导、市场参与”为原则,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下,扩大信用信息采集的范围,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创新共享方式。

  拓展信用产品市场需求和信用场景,在审批、信贷、消费、租赁、旅游、保险、医疗、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嵌入信用元素,推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信用服务与应用场景紧耦合,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信息和文章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且不承担因信息和文章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所有。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不承担任何信息和文章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且不承担因信息和文章的不正确或遗漏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